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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4、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检举控告。
二、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监察室 邮编:361000
三、来访接待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18楼1811室
四、廉政举报电话:0592-2028747
五、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厦门海关纪检部门根据被反映人的级别(职级)及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由本级受理或者转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根据信访举报的处理规定,相关检举控告一般要经过举报受理、线索处置、问题核实、结果回复等环节。对检举控告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后,承办部门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举报人,听取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