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7:19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由郑州海关办公室编制完成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郑州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邮编:450008,电话:0371-65599147,电子邮箱:zz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郑州海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抓好贯彻落实,完善制度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提升关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实效。

  (一)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海关工作透明度。新设政策解读栏目,加强政策季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郑州海关(本级)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同比增长9.4%。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对关区依申请公开有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反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管权。2019年郑州海关(本级)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日期为12月份,均于2020年1月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在办公室新设立政务公开科,配备干部3名、12360热线员4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关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根据《条例》制定《郑州海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规程》,修订《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单》,确保新的要求落实到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四)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郑州海关门户网站的管理,2019年对信息公开子栏目进行4次优化设置,新增“海关法规”“政策解读”“收费公示”“最新消息”和“其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子栏目。丰富网站信息下载渠道,同步提供办事指南PDF和WORD两个版本下载链接。加强对关区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栏的指导,明确5个方面必须公开内容,推进关区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五)积极强化监督保障。

  按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保障到位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开展政务公开问卷调查,进一步扩大与公众互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性。在网站公布信息公开邮箱,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8

行政强制

16

0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51.5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2019年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忙业务轻公开的现象依然存在,对社会关注点的分析把握还不够精准。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涉及跨部门、跨业务的综合性较强的申请件答复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网站综合管理、政务公开栏目还不够优化,应对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郑州海关将以落实新修订《条例》为抓手,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分析研判,把握关键节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联动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从系统运行、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栏目设置等各个方面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