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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同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4:34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集同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应公开尽公开”,修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明确事项、责任科室办理时限。2025通过厦门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24条,其中机构信息变更公示信息1行政检查信息公示17,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政府采购信息公示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信息发布前审查机制,坚持 “一事一审”原则,条线组建审查小组,对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多层级审核,杜绝违规公开风险。建立信息动态清理与更新机制,过期信息及时清理确保政府信息“鲜活有效”,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厦门海关门户网站、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告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综合服务大厅政务窗口、对外电话、网络邮箱等形式积极回应企业群众的急愁盼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规范制定成册,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明晰全流程各环节责任,确保按要求、符合标准及时准确、安全无误地公开政府信息,杜绝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泄露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一年度年报中指出的“精准开展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问题,集同海关通过加强宣讲、精准服务、立体传播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一是深入开展“进千企、解千题”助企行动,面对境外关税变化等问题组建政策服务专班,开展“一对一”上门调研268家,收集通关便利化、政策适用等方面问题50个并全部解决二是围绕主动披露新政开展定制化宣贯服务,围绕194号新公告,联合税务、火炬管委会等开展集中宣讲3次,覆盖企业350余家次指导异地企业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总体线上办理率超过98%切实减少企业“跑动次数”。三是创建“集同·税惠通”服务品牌,系统梳理原产地优惠、税收担保AEO认证等政策工具,统一打包为“集同·税惠通”一体化服务产品对辖区小微企业开展集中政策宣讲和“一对多”现场答疑,确保惠企政策直达“毛细血管”

(二)目前存在问题。主要是在政策宣讲上的创新性不足具体表现为目前集同海关使用宣传手册、海报、公告等宣传方式受众不够广,线上政策宣贯、“一对一”解读等宣传方式持久性不足接下来集同海关将学习兄弟部门先进经验,用好微信推文、微视频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宣讲解读传播力,扩大受众范围,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集同海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同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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