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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8 文章来源:厦门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厦门海关办公室(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9号,邮政编码:361001,联系电话:05922355052,电子信箱:xmhg_g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厦门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海关总署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不断提高海关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厦门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1件;准确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件;政府采购、公务员考录信息77件;开展网上调查7次。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和切身需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图解、问答、视频等方式,转载、发布政策解读23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做好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事实调查、征询、补正、延期、答复、邮寄、归档等各项环节,全程存档,流转有痕。2022年,总关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1起,获海关总署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优化厦门海关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分类展示有效、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公开发布全流程。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根据工作实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通过集中展示、分栏优化、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重点政务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增强新媒体政务信息传播力度。通过“厦门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厦门海关发布”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便民服务信息341条,提高政府信息推送和传播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海关总署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重点工作,印发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厦门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对各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不够及时,指导督导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上述问题在2022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优化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分类展示有效、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宣贯培训辅导,通过线下组织专题培训、“海关e课堂”、钉钉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基层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厦门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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