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厦门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订本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海关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财务信息、监督检查、企业管理、综合管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等11类、27项内容。
我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目录事项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增加公开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厦门海关门户网站(xiamen.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我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统一发布我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我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政务媒体(“厦门海关发布”“厦门海关12360”微信、“厦门海关发布”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关内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基本目录“责任部门”列)。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办公室总值班室,邮政编码:361000;
电子邮箱:xmhg_gwgk@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592-2355052。
二、基本目录
|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
| 1 | 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总机)、通信地址等信息。 | 办公室 | |||
| 2 | 关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 人事处 办公室 | |||
| 3 | 机构职能 | 人事处 | |||
| 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4 | 以厦门海关公告或部门联合公告形式发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海关信息。 | 各部门 | ||
| 5 | 海关发展规划 | 厦门海关事业发展综合规划。 | 办公室 | ||
| 6 | 海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监测预警分析报告 | 统计处 | ||
| 7 | 海关统计服务 指南 | 海关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统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用户获取服务的渠道等。 | 统计处 | ||
| 五、行政审批事项 | 8 | 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清单。 | 法规处 | ||
| 9 | 办事指南和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的办事指南和批复结果。 | 监管处 | ||
|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的办事指南和批复结果。 | 自贸处 | ||||
| “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的办事指南和核发、审批结果。 | 卫生处 | ||||
|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 的办事指南和获注册企业名单。 | 动植处 | ||||
| “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的办事指南和获注册企业名单。 | 动植处 | ||||
|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的办事指南。 | 动植处 食品处 | ||||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的办事指南和获注册企业名单。 | 商检处 | ||||
| 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政务服务事项 目录 | 法规处 | ||
| 11 | 厦门海关本级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 | 相关职能部门 | |||
| 七、财务信息 | 12 | 海关预算、决算信息。 | 财务处 | ||
| 13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海关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信息;要求企业接受的第三方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授权行政管理事项清单。 | 财务处 | |||
| 14 | 厦门海关本级政府采购意向和实施情况。 | 采购实施部门单位 | |||
| 15 | 海关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 财务处 | |||
| 八、监督检查 | 16 | 海关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综合处 | ||
| 九、企业管理 | 17 | 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 | 企管处 | 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 |
| 十、综合管理 | 18 | 法治工作 | 法规处 | ||
| 19 | 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信息。 | 人事处 | |||
| 20 | 口岸公共卫生、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疫情公告及应对情况。 | 卫生处 动植处 食品处 | |||
| 21 | 由厦门海关答复、可以对外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 复文主办部门 | |||
| 22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应当对外公开征集意见。 | 政策制定部门 | |||
| 23 | 海关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事关群众关切事项的解读信息。 | 政策发布部门 | |||
| 24 | 新闻发言人姓名,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关例行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重要工作动态等。 | 办公室 各部门 | |||
| 25 | 厦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年度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信息。 | 办公室 | |||
| 26 | 信访工作机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和地点、信访指南;业务咨询服务渠道;12360热线服务信息。 | 办公室 | |||
| 缉私局 | |||||
| 十一、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27 | 其他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厦门海关在依法履职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其他应当主动对外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