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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金水海关对郑州金源微粉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3 14:24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被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名称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

作出日期

金关缉违字〔2026〕4号

当事人:郑州金源微粉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 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268069412N

当事人出口货物商品编号(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 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十五条第 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 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三 条、第八条第七项第3目、第十六条之规定

减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金水海关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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