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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27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商丘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从细落实海关总署、郑州海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安排,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抓实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经办人员抓具体”责任链条,厘清人员职责,合理调配人员,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着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明确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及时更新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管理工作,3个业务现场全部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检查海关政务公开栏,做到政务公开栏基本样式和要素统一,推动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结合窗口和执法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信息,针对部分审批事项做好权限说明;同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话热线、政务公开栏、每月组织“关长接待日”等多样方式链接企业群众,充分回应企业群众诉求。

  (三)聚焦标准规范,提升服务效能。组织1次自查核实本单位对外公开申请渠道信息的有效性,避免出现漏接、遗失等问题。2025年,我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条,均在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落实好政务公开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强化人员培训,积极参加郑州海关相关业务培训,并注重内部培训,本年度共参加、开展培训3次。

  (四)强化外部监督,深化互动交流。积极与海关特约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督,不断改进提升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此,商丘海关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注重强化人员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郑州海关相关业务培训,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内部培训,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度。

  (二)目前存在问题。科室间协作配合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商丘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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