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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区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28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郑州新区海关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160号,邮编:450016,电话:0371-668660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郑州新区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总署、总关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切实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郑州新区海关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机构职责、负责人、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流程图、投诉举报监督、业务咨询电话等内容,并制作展板放在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A区办事大厅明显位置,并及时更新完善;加强海关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依托关长送政策上门、海关“12360”进基层海关活动、“一对一”企业协调员、举办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举措、新政策新法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文件等进行宣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在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A区一楼海关办事大厅设立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大厅,在大厅入口处摆放海关行政审批标志和“一个窗口”服务规范指南,制定“兜底办”工作机制,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设立党员先锋岗,持续注重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公众办事便利度。落实“关长接待日”、公布关长信箱及对外联系方式等举措,畅通反映问题、解决诉求的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尚未审结案件1起、无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年报中存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是我关重要的业务板块,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政策宣贯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关通过召开政策解读会、12060进现场、对辖区内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辅导、通过开展“弘新讲堂”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建立宣贯效果反馈机制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宣贯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

  对新形势新业务的学习仍需上下贯通、持续加强;借鉴其他部门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郑州新区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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