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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6:48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郑州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郑州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方式:0371-65599126,电子邮箱:zz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2024年,我关主动公开工作计划总结、财务预决算、公务员考录招聘、数据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履职信息571条。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6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参与海关总署最新文件的政策解读5篇。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规范,及时公开郑州海关服务中原科技城建设、中原医学科学城建设,以及支持鲁山县、卢氏县、民权县外贸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措施等,积极助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在线访谈1次,《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央级媒体报道郑州海关工作同比增长2倍。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4年,郑州海关(本级机关)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涉及制度机制、跨境电商、海关统计等领域。从答复类型看,“予以公开”2件,占66.7%。均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救济性条款予以答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发挥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隶属海关、事业单位政务信息。持续加强网民互动,12360热线接听咨询电话15705起,接通率98.46%;网站受理业务咨询255条。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宠物出境一次办半日结”典型案例,在新华社《政务智库报告(数字政府观察)》刊发,并同步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转载。

  (四)加强工作监督保障。

  专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巩固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开展评估,定期开展历史政府信息清理、下线和检查工作,以评估促落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发展不平衡指导不够的问题。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指导基础薄弱的隶属海关到先进典型进行现场学习,针对性整改提升。二是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不够,亮点不突出的问题。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培树,宣传推广政务公开品牌5个,“宠物出境一次办半日结”案例,在新华社《政务智库报告》刊发。

  (二)目前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升,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质效与企业公众的期盼还有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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