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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物流区港联动监管场所车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17:41 文章来源:西安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项目编号:2026-YW-00987-03

  项目概况:跨境物流区港联动监管场所车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 2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2026-YW-00987-03

  1.2 项目名称:跨境物流区港联动监管场所车道改造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元(¥ 380,000.00)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元(¥ 380,000.00)

  1.6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跨境物流区港联动监管场所车道改造项目,为提升跨境物流区港联动之间的通关效率,实现“跨境物流区港联动”一体化管理,本项目拟建设智能卡口系统及配套后台服务平台。

  项目遵循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对现有车道的智能化改造,实现车辆自动识别、自动验放、信息自动采集与实时上传,打通区港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高效、安全、智能的区港联动通关体系。项目实施地址为宝鸡综合保税区,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区港联动监管场所车道级智能卡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机房设备部署,以及卡口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项目商务、技术及其他要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下发书面订单后 15 个日历日完成相关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服务。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机构: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2.2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以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3 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 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等(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2.4 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 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2.6 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提供“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书”;

  2.7 信誉情况: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2.8 关联关系单位响应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以规定提供“关联关系单位响应承诺”;

  2.9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时间:2026年09月 14 日至2026年09月 1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6层

  3.3 方式:现场领取或远程获取

  1)采用现场领取方式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磋商文件售价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1套,至本公告第 3.2 款规定的地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选择采用远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应在本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提供本款第1)项资料的扫描件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供应商在邮件上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2 小时内,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预留邮箱(备注:无论是否单独说明,以远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知晓并理解,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开启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否则,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不利责任均将由责任方承担);

  3)标书费汇至如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开户户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账户:630932997。备注:汇款凭证的用途栏或空白处应注明:“项目编号+标书费”。

  3.4 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 2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4.2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397号天街小厨北侧白楼2楼会议室

  4.3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 23 日9点30分

  5.2 开启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397号天街小厨北侧白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门户网站(xian.customs.gov.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督审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西安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唐延路19号

  联系人:曹莹

  电话:18192095905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6层

  联系人:米娜娜、刘航、吴彬

  电话:029-68200058、17778957869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娜娜、刘航、吴彬

  电话:029-68200058、1777895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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