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功能位于“单一窗口”报关单申报环节,通过企业申报的信息,如商品编号、原产国等关键要素为企业进口商品是否可以享受协定税率进行实时提醒。
一、“可享惠未享惠”申报提示
当申报系统判定企业进口申报商品存在可以享惠却未申报享惠情形,企业点击“申报”后,弹出提示框,提醒申报企业某项号商品可凭借有效原产地证明或担保放行后补充提交有效原产地证明申请享惠协定/特惠税率。同时显示“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超链接,申报企业可点击进入该服务平台查询具体享惠信息。提示框右下角有两个按键,点击“返回修改”,返回申报界面;点击“我知道了”,继续申报流程。

此外,当申报单位与境内收货人或申报单位与消费使用单位不一致时,提示框还会增加“请将上述信息告知境内收货人或消费使用单位”的提示内容。

二、“未充分享惠”申报提示
当申报企业在“优惠贸易协定享惠”数据项中录入完享惠信息后,点击“最优税率查询”时,系统将判定企业申报的是否为最优(最低)税率,当企业申报的为最优税率,系统提示“当前已是最优税率!”;为非最优税率时,“优惠贸易协定享惠”对话框向右侧拓展出新窗口,窗口内栏目内容具体显示:商品项号、商品编号、当前填报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协定税率,以及最优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和协定税率,如最优税率非1个,则同时显示。界面上方同步提示“税率仅供申报参考。如享惠最优税率,需提供相应协定项下有效原产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