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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15:00 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总结2021年青岛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青岛市西陵峡二路2号青岛海关西陵峡二路办公区,邮政编码:266002,联系电话:0532-82955267,电子信箱:qd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岛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条例》规定,落实海关总署《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细化实施方案,《要点》落实更加高效。结合青岛关区实际,制发《2021年青岛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先后两次集中调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聚焦重点领域,解读回应更加精准。设立“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专栏,发布各类信息323条。深化三级工作机制,全年为142家高级认证企业解决疑难问题247个。制定“放管服”措施36条,青岛口岸获评2021年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测评第1名。日照、临沂海关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宣讲;烟台、青岛大港海关通过行风在线为群众解疑答惑。

  (三)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公开不断深入。2021年,关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88条次。推进隶属海关、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隶属海关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首次公开;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依托12360热线新媒体发布隶属海关业务部门职责和联系方式。组织编制并发布青岛海关机关和各隶属海关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四)培养法治思维,依申请公开日趋规范。修订《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受理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修订《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36类,新增2类,统一刻制“信息公开专用章”。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公职律师沙龙”1次。

  (五)服务群众需求,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召开、参加各级新闻发布会近10次,《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刊发青岛海关宣传报道9篇次、101篇次。对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建设指标,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开展新媒体排查整改3次,发现问题22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青岛大港、龙口海关分别设置“云上办事一扫通”“服务微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六)提升工作标准,基层公开日趋精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调研,汇总意见建议4类11条。隶属关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手册,设立业务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对外公开业务科室职能和联系电话。烟台、蓬莱海关印制政务公开标准化小册子;威海、青岛胶东机场海关现场设置智能查询设备;黄岛、莱州海关现场公示所有执法人员信息。

  (七)完善考核评估,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实行“90分基础分+12项扣分+10分亮点加分”的考核模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战测试19次,发现答复文书不规范等问题3个;电话抽查测试76次,无人应答7次、应答不合格4次;上述问题均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0

行政强制

1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2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1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9

1

0

0

0

0

20

(七)总计

54

2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公职律师沙龙”1次,组织新到岗人员以干代训3人次,30个工作日,不断提升队伍工作水平。二是针对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制定机关和隶属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定期督办、通报,促进全面公开。

  (二)待改进问题。一是调动职能部门政务公开主动性,发挥业务条线指导作用;二是推进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岛海关关区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青岛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青岛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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