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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公告2021年第2号(青岛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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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青关公告(2021)第2号 【发文机关】 青岛海关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7日 【生效日期】 2021年4月7日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有效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青岛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青岛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青岛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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