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以及《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及政务公开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总结2020年青岛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西陵峡二路2号青岛海关西陵峡二路办公区,邮政编码:266002,联系电话:0532-82955267,电子信箱:qd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岛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制度、平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深入推动《条例》在关区落地、落实、落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成立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责任部门,明确依申请公开承办部门的审查责任、办理流程和答复标准,制定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到实处。三是开展“阳光青关”专项行动,加强海关重大改革项目、罚没财物拍卖、海关统计资料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海关信息数据服务;显著提升12360海关热线服务质效,确保热线接通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一是依据新《条例》修订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督查,通过门户网站巡查和电话、邮箱模拟测试,及时纠正不规范公开、超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用电话、专用邮箱接听不及时、登录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培训班,聚焦新条例解读、具体案例分析等基础知识进行培训;组织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到机关以干代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关区各单位各部门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百问百答》等专业用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加强主动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升级完善门户网站,科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658条次;发挥12360热线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作用,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年发布疫情防控、稳外贸稳外资等稿件646篇,累计阅读量487万,转发量28万,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以及“放管服”“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工作,依托新闻发布会、阳光热线、企业宣讲会等形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通报有关改革举措和海关工作推进情况,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三是落实工作要点,建立“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专栏飘窗,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信息;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救济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梳理3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门户网站集中对外公开;将全部19个隶属海关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海关业务。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青岛海关机关和19个隶属海关受理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统一公开发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二是修订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统一接收渠道、统一办理流程、统一答复文书,强化公开审查和法制审查,有效规避涉诉风险。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云办公平台”,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涉法涉诉风险提示,关区各单位共同研究典型案例、交流学习心得、相互查漏补缺,确保答复文书合法、规范、统一。
(五)加强关企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一是做好12360热线服务工作,注重话务员队伍建设,确保热线接通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青岛海关12360热线受理话务咨询7.26万次,接通率为99.39%,位居全国海关前列;完善12360热线转后台工单办理制度,指定主办部门、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聚焦“最后一公里”,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工单进行二次督办,直至群众满意为止,全年办理12360海关热线、青岛市12345政务热线转办单700余份,办结率100%。二是做好门户网站“业务咨询”答复工作,升级“业务咨询”系统,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全年共答复企业群众各类业务咨询587条,按时答复率100%。三是优化政务服务,研发上线“青岛海关对美加征关税税率查询系统”,使用次数已超过200万人次,成为全国用户量最大的自美进口商品税率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通过在线访谈、网上直播、政策宣讲会等途径与群众互动交流,增进外界对海关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放管服”改革效应持续放大,扎实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行政审批100%网上办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隶属海关通过“烟台海关面对面”“枣庄海关码上办”“龙口海关服务微平台”等新型平台服务辖区企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相比上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0 | 97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相比上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0 | 2260 |
行政强制 | 16 | 0 | 20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相比上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3 | 6110.6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6 | 0 | 0 | 0 | 0 | 5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1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撤销申请 | 14 | 4 | 0 | 0 | 0 | 0 | 18 | |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逾期未补正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9 | 6 | 0 | 0 | 0 | 0 | 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作开展不平衡,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度不一,个别部门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结合青岛海关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各部门履职担当、共同推进;定期通报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相关单位、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关区业务培训,发放业务指导用书,不断提升关区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工作规范性和质量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门户网站作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够突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还不够规范,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的问题:青岛海关机关修订《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部19个隶属海关制定本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将所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户网集中统一公开;引导隶属海关推出“烟台海关面对面”“枣庄海关码上办”“龙口海关服务微平台”等新型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形式。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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