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副厅局级
主要职责:
(一)缉私局是打击走私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侦办走私犯罪案件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实施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对抗拒、阻碍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制定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青岛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五)制定打击海上走私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缉私情报工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协调反走私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八)办理与关区缉私部门刑事执法、治安处罚有关的申诉、复议、复核、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及针对关区缉私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诉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除外);
(九)主管缉私警察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权限管理缉私系统有关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主管缉私系统的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关区缉私部门的经费使用、警务装备使用和后勤事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处、警务督察处、侦查一处、侦查二处、查私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情报技术处。
派出机构:烟台海关缉私分局、威海海关缉私分局、日照海关缉私分局、济宁海关缉私分局、黄岛海关缉私分局、流亭机场海关缉私分局、荣成海关缉私分局、青岛大港海关缉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