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负责人:杨倩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隶属海关单位工作。
(二)牵头关区综合治税工作,承担税收分析、征管质量监控与考核评估工作。
(三)推动关区税收征管方式改革。
(四)承担进出境货物、物品税收和船舶吨税等税费征管工作,承担海关税款担保和税费电子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并实施职能管理。
(六)组织开展进出口税收政策、税目税率调整的调研工作。
(七)实施商品归类职能管理,对归类疑难问题进行专业认定,开展商品归类预裁定工作。
(八)实施商品估价职能管理,对估价疑难问题进行专业认定,开展商品价格预裁定工作。
(九)实施原产地(含原产地证签证)职能管理,对原产地疑难问题进行专业认定,开展原产地预裁定工作。
(十)组织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
(十一)实施关区验估工作职能管理,向总署税收征管局(地名)提出增设或优化税收风险参数、指令、模型的建议。
(十二)组织实施关区商品规范申报等属地纳税人管理工作,并开展分析与评估。
(十三)实施退补税职能管理。
(十四)实施滞纳金减免职能管理。
(十五)指导和监督走私、违规案件偷逃税款的计核,承担青岛海关缉私局送核走私案件的税款计核。
(十六)承担关区进出口货物的海关化验鉴定工作,对授权区域内海关化验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实施海关化验风险分析与监控,组织开展海关化验标准、方法的研究及技术交流与协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综合科、税则税政科、估价管理科、原产地管理科、税收征管一科、税收征管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