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负责人:李文莉
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关区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海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海关总署和青岛海关命令、决定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关区各单位、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监督、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依据管理权限,受理对关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实施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
(四)依据管理权限,对关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行为开展初核、调查等纪律审查工作,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
(五)受理关区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程序开展复查、复议。
(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工作谈话、约谈、提醒、诫勉、问责工作。
(七)管理、指导关区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管理。
(八)协助青岛海关党委做好对关区派驻纪检组的管理、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依据管理权限,开展廉政审核工作。
(十)推动关区打私反腐“一案双查”工作。
(十一)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及政法部门进行联系沟通。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综合科、纪检监察一科、纪检监察二科、纪检监察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