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11-20 10:47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负责人:许敏

  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人事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协调落实关党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 按分工履行关党委组织部和关政治部组成部门工作职责,组织指导落实关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3. 拟订关区干部人事管理规划、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拟订关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4. 拟订关区公务员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关衔管理工作制度。

  5. 拟订关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6. 拟订关区事业单位、企业、主管社团的人事管理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7. 拟订关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拟订关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8. 拟订关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 拟订关区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10. 承办总署和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

  联系电话:025-84422903(如需咨询业务政策,可拨打025-12360服务热线)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季(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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