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拉萨海关关于明确关区“检验检疫专用章”使用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7:17 文章来源:拉萨海关 【字体:

为确保执法主体清晰,权责统一,进一步规范执法,现将本关区相关“检验检疫专用章”使用单位对外公布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03)”1(中英文),用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贡嘎机场海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011(中英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011枚(藏文),用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八廓海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091(中英文),用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兰海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03)”1(中藏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81(中英文),用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亚东海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91枚(中英文),用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喀则海关。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201枚(中英文),用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狮泉河海关。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01枚(中英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05 钢印1枚(中英文),用章单位:西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拉萨海关口岸门诊部)。

特此公告。

                                  拉萨海关

                              20261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