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拉萨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05 12:49 文章来源:拉萨海关 【字体:

  

  

  一、总则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三定”规定,拉萨海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西藏自治区的各项海关业务,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管理,执行海关工作相关的进出口、税收、外汇等政策。

  (二)承担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邮递物品等的税费征收,负责海关商品编码和原产地管理,组织实施各项关税措施,承担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管理,归口管理海关原始数据库和基础数据库,承担海关经营单位代码管理、报关数据和单证档案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区打击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走私违规案件;收集缉私情报,组织、协调跨关区打私行动,承担海关反恐、维稳、防扩散工作;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海关监管和缉私任务。

  (四)协助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口岸开放政策,协助拟订电子口岸规范、规划并实施,协调地方政府开展口岸工作。

  (五)承担海关监管、稽查、报关管理、守法便利管理及海关贸易调查、市场调查,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按分工依法执行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承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卡口管理和物流监控工作。

  (六)负责西藏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发布拉萨海关统计信息,开展相关监测预警工作。

  (七)承办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拉萨海关具体行使以下权责事项。

  二、权责事项表

  详见《拉萨海关权力和责任事项表》。

  三、附则

  (一)总则规定的拉萨海关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未列入权责具体事项的,拉萨海关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三定”规定和海关总署有关部署全面正确履行相关职责。

  (二)涉及管辖内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的权责清单,将另行制定和公布。

  (三)未按权责事项表正确履责并产生追责情形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进行处理。

  (四)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职责调整情况,由拉萨海关按规定程序相应调整权责清单。

  (五)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