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2﹒按分工承担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相关工作。
3﹒按分工组织落实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制度和总署实施验证的商品清单。
4﹒组织落实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5﹒组织落实总署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的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6﹒按分工落实总署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外的商品的监督抽查计划,牵头组织拟订关区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外的商品的监督抽查计划。
7﹒按分工组织落实进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制度,承担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工作。
8﹒按分工承担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
9﹒承办杭州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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