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建设部署,提升加工贸易和保税智慧监管场景链建设应用效能,自2026年3月1日起,拱北海关加工贸易及保税物流业务全面实施无纸化线上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无纸化办理事项
以下业务实行企业网上申请,主管海关线上审核办理:
(一)区外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办理企业搬迁,企业集团管理,保税料件串换,保税货物存放场所变更,保税货物销毁、抵押、受灾等业务;
(二)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申请办理保税货物销毁、抵押、受灾等业务;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经营企业申请办理保税货物和免税设备的销毁、抵押、受灾等业务。
企业应按系统要求完整规范填报信息数据,并按海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上传随附单证资料。
二、业务数据录入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原“互联网+海关”平台)等方式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手续,也可自行或选择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内部系统,实现与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
业务办理中如遇问题,可联系主管海关保税部门或拨打拱北海关12360热线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拱北海关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