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拱北海关关于对加工贸易业务全面实施无纸化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09:02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为落实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建设部署,提升加工贸易和保税智慧监管场景链建设应用效能,自202631日起,拱北海关加工贸易及保税物流业务全面实施无纸化线上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无纸化办理事项

  以下业务实行企业网上申请,主管海关线上审核办理:

  (一)区外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办理企业搬迁,企业集团管理,保税料件串换,保税货物存放场所变更,保税货物销毁、抵押、受灾等业务;

  (二)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申请办理保税货物销毁、抵押、受灾等业务;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经营企业申请办理保税货物和免税设备的销毁、抵押、受灾等业务。

  企业应按系统要求完整规范填报信息数据,并按海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上传随附单证资料。

  二、业务数据录入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原“互联网+海关”平台)等方式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手续,也可自行或选择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内部系统,实现与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

  业务办理中如遇问题,可联系主管海关保税部门或拨打拱北海关12360热线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拱北海关   

  2026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通告2026年第2号.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