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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斗门海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为拱北海关,受理机构为拱北海关法规处。
地址:珠海市拱北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法规处,邮编:519000
咨询、受理电话:0756-8161121 0756-8161934
电子邮箱 xzfysq_gbhg@customs.gov.cn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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