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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5:18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拱北海关全面落实海关总署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着眼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强化工作部署,结合新修订的保密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统筹组织机关本级和12个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全年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落实主动公开信息清单动态管理,做好海关统计数据、行政许可决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丰富关区统计数据展示形式,立体化展现各项数据;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顺畅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年内关区办理依申请公开24宗,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聚力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依托拱北海关门户网站平台、“拱关微发布”新媒体账号,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难点问题,积极面向公众开展海关政策解读,年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19条,答复网站业务咨询339条;在微信公众号“拱关微发布”推送信息337条,后台回复网民咨询留言2000余条。发挥12360热线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提升日常咨询服务水平,年内接听来电22113通,满意率超99%。用好“关长信箱”“政务公开电话”等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年内开展线上政策宣讲23场。完善线下服务平台,依托海关业务现场、办事窗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配置政务公开查询电脑等设备,印制派发宣传册40800册,通过图文解读、音频解读等多元化方式,及时普及海关法律法规,促进政策理解与落地。

  (三)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定期更新备案关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名单,通过岗前培训、以干代训、集中会商等方式,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深化专业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定期开展门户网站及线下专栏等历史信息巡查清理,确保信息更加准确、有效、完整。深化海关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开展新春座谈会、“关长接待日”“关长送政策上门”“海关课堂进校园”“政策宣讲企业行”“海关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近200次,助力推动关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品牌建设。

  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结合中山、闸口海关两个隶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为A级和B级的结果,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和优化提升,稳步推广经验做法,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赢。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建设,推动闸口海关珠澳“枫”景工作室、九洲海关“枫邮解忧”等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室建设,聚焦海关政策宣讲,宣传推广中山海关“春晖”惠企、青茂海关“青风”惠企等对企宣讲会品牌,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46

行政强制

27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公开信息的发布和管理不够完善、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指导作用不够等问题,认真落实《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期限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完善专栏对外公开期限表,定期开展门户网站监测、检查、清理工作,及时点名通报不合规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等信息核对工作,及时通报关区有关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目前存在问题。关区政务公开岗前培训和考核备案上岗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细致,部分隶属海关还存在对政务公开的最新要求、工作要点、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解读不够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拱北海关关区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拱北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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