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拱北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6:27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拱北海关本级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公开责任、做好风险防范,紧密结合海关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健全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拱北海关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工作,围绕助力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产业链高效畅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积极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019条,浏览量9951628条次发挥“拱关微发布”等新媒体作用,聚焦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事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政策措施、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等信息337。畅通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12360热线等日常咨询沟通渠道,全年规范答复网站业务咨询339条、接听话务2211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结合《行政复议法》等新修订法规,加强公开范围、救济途径等审查力度,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答复格式合规,加强对隶属海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监督指导,提升办理质效。2024年本级机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9宗,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基层政务公开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岗前培训制度,推进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有效落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测评并通报,及时开展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回头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单位部门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监督投诉,为推动海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5

行政强制

4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不够理想、解读回应类信息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等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完善网站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排查,严防表述错误、个人隐私信息泄漏等情况发生,及时清理历史信息,确保依法规范发布;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事后容错机制,通过岗前培训、实践锻炼、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三是提升解读回应类信息质量,积极与相关主管处室对接沟通,发挥12360服务热线后台专家作用,提出专业答复意见,做好针对性提炼,着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公众实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依申请公开事项逐渐增多,复议诉讼风险仍一定程度存在,需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拱北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拱北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