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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24年第5号(拱北海关关于废止2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0:13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根据业务实际,拱北海关决定废止以下2份规范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9年第5号(拱北海关关于企业管理业务整合实施情况的公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拱北海关关于开展加工贸易集中审核作业的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拱北海关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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