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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7:15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拱北海关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服务事项,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强化公开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班子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拱北海关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6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健全细化岗位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完善岗前培训制度,推进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有效落实,促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着眼政务公开重点领域。聚焦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展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其他新媒体公开渠道为辅的信息公开矩阵,及时发布门户网站信息2386条,在“拱关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34条;通过网站留言、12360热线等方式开展意见收集,加强热线知识库维护,及时解答群众业务咨询超2.2万次,运用数据分析精准抓取需求热点,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实效。

  (三)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政务平台,定向发布、精准推送重点公开领域相关信息,开展“关企面对面”等政策解读宣讲会58次,印制宣传册12万份,及时宣讲海关最新政策规定,现场解答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海关法治建设,紧盯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海关课堂进校园”“政策宣讲企业行”“海关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57次,在增进社会对海关了解的同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四)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围绕海关行政执法、办事服务全过程,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中港珠澳大桥海关、闸口海关发挥“新闻宣传+政务服务”优势打造政务公开新平台;中山海关、湾仔海关、香洲海关持续开展海关政策宣讲,持续打造“关企面对面”“护航2023”等宣讲品牌;青茂海关、中山港海关、横琴海关、万山海关立足海关职能特点,围绕科普教育、政策宣讲等主题走进校园、企业、社区,创新推动政务公开“走出去”;斗门海关用好“斗关e办事”小程序,为辖区2000多家进出口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九洲海关、高栏海关因地制宜加强政务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在各业务现场设立查询设备,公开业务流程图。各隶属海关均顺利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复审,中山海关作为表现突出单位获总署通报表扬,港珠澳大桥海关经验做法作为首批典型案例在全国海关推广,闸口海关获评全国海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首批示范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3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31

行政强制

24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政务公开时效性不足、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对各单位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科领导、具体经办人扎实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增强相关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能力、水平,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开展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总结工作,对12个隶属海关进行等级评定,持续发挥先进典型作用,纵深推进关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发布和管理还需完善,尤其是个别失效存量信息未及时清理、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够多等;二是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指导作用不够,主动指导隶属海关、直属事业单位做好涉及本业务线条的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充分。下一步,我关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严格按照海关总署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拱北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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