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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17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拱北海关本级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推动海关决策和监管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切实打通海关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以公开促透明,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

  着眼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修订印发《拱北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版)》,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切实做好机构职能、年度预决算等基本信息的日常维护,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435条,“双公示”信息49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73条, “拱关拍卖”信息7条,解读回应信息15条,持续巩固信息资源管理水平。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完善《拱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以办理流程图为主线,强化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2023年本级机关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以公开促规范,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隶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通过实地检查和印证材料报送严格审核把关,对12个隶属海关复审评级,有力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加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管理,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规范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考评机制,加强日常抽查检查,推动各隶属海关信息公开高效有序。

  (三)以公开促落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着力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提升网站日常咨询答复质量,规范答复网站业务咨询489条,加强12360服务热线建设,全年共接听话务21899通;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确保公众参与,全年关党委成员深入基层地方企业调研座谈138次,开展“关长接待日”12次。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发挥“拱关微发布”等新媒体作用,采用图表图解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加大政务新媒体推送频次,提高政策知晓率,全年发布政策措施、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等信息334条,阅读量195.5万次,浏览人数49.2万。

  (四)以公开促公正,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围绕《2023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发《拱北海关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认真做好岗前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单位部门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监督投诉,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3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6

行政强制

4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为改进重视程度不够、队伍能力不足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制定《拱北海关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6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 压紧压实主动公开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本关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验收评估,选评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和典型举措,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推进质量和实际成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精准度有待提高,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不够理想,尤其是解读回应类信息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扩大。上述问题将在2024年推进落实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拱北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拱北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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