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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04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中山港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海关总署、拱北海关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社会公众互动渠道,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树立海关可亲、可敬、可靠的形象。

  (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2023年,修订印发《中山港海关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中山港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明确我关主动公开的内容、时限、公开渠道、公开方式、责任科室,政务服务实施更加精准、便捷。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结合各业务现场实际情况,优化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升级完善自助查询电脑等软硬件设备,指派专人维护惠企政策宣传等材料。持续优化窗口作风,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服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二)严格落实法定公开职责。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张贴海关总署、拱北海关公告、通告等文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报送制度,按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更新。2023年,共通过拱北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84条。安排专人查看信函、传真、电子邮箱,接听咨询电话,确保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2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持续拓宽公众互动渠道。搭建结合“报纸、网络、微信”多媒介的立体宣贯平台,积极拓展具有我关特色的互动交流活动。通过南方日报、中山日报、广州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内河运费扣减”“港澳籍维修船舶直航中山口岸”等物流便利化改革措施及惠企政策解读50余篇;截获全国口岸首例病媒生物、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等相关案例、活动获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海关发布等媒体采用40余篇次,专业能力及影响力持续提升。加大“请进来”力度,召开港口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次,举办“关长接待日”活动12次,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答企业政策咨询;依托“青篱”国门生物安全教育基地,开展“海关进校园”“海关开放日”等活动20余场次。持续推进“送政策上门”“春晖”惠企行动,深入开展调研,收集解决企业诉求。采取“集中政策宣讲”“党群便民服务集市活动”等形式,送政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派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解决群众关于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等通关咨询30余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9

行政强制

1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口岸卫生监督的公开工作规范性仍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我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岗位人员业务专题培训,并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口岸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规范做好口岸卫生监督的公开工作。

  (二)目前存在问题。我关办公场所点多分散,各现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掌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现场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下一步,将根据现场特点,逐步增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推进各现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中山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中山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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