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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海关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3 11:06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署办发〔202123号)要求,对标《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落实《拱北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具体任务,切实推进横琴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立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区位特点,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支持和服务合作区建设重要环节。到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显著提升,深化制度长期执行,持续打通海关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职责。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副关长履行本关政务公开领导职责,并定期报拱北海关办公室备案。

  (二)机构岗位。办公室负责本关政务公开工作,设置专岗负责本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报拱北海关办公室备案。

  (三)业务管理。坚持在海关总署、拱北海关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主动公开。

  1.明确主动公开事项。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海关政府信息。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照《目录》中7个一级事项、25个二级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在拱北海关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和相对人需求,梳理、细化、完善公开事项,具体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渠道,编制和修订本关标准目录并实施动态更新。

  2.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关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公开审查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公开工作牵头职能,加强本关政府信息资源的系统梳理和公开属性管理,指导督促各科室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协同做好《目录》贯彻落实工作。

  3.完善主动公开渠道。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利企便民、实用好用为原则,鼓励探索创新,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逐步建设适应和满足本关服务对象的公开渠道和公开载体。

  (二)依申请公开。

  1.畅通申请渠道。建立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海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当面提交、邮政寄送、电子邮箱等。应当将本关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使用注意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并对已经对外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承担相应法律义务。

  2.健全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防止因遗漏、延误、内部衔接不畅等问题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对于疑难、复杂以及敏感信息的公开申请,建立跨科室、跨部门联席共商工作机制,有关情况及时向拱北海关办公室报备。

  (三)解读回应。

  1.解读宣贯。针对合作区琴澳各界和其他企业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尤其是合作区封关运作相关问题,把好财税政策出台、监管办法实施等重点节点,通过政策说明会、即时通讯群、公众号、现场公示栏、咨询窗口等方式,及时传递总署和拱北海关政策文件,主动宣传和讲解本关的具体贯彻执行措施,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对于本级层面无法解答、解决的政策性疑难问题,主动收集、汇总并通过业务条线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海关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不跑偏、不走样。

  2.精准推送。依据关区工作实际,推行精准化公开和沟通方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企业群众,匹配推送适用的政策措施和办事服务信息。

  3.回应关切。对涉及本关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照海关舆情处理工作机制,认真研判、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四)互动交流。

  1.畅通民意表达。依法建立健全本关的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接收渠道,并在本关对外办公场所、拱北海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对外明示。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问题的源头化解,最大程度实现一线问题不积累、基层矛盾不上交。加强渠道日常管理,确保各类诉求依法合规办理,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

  2.扩大公众参与。“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化拓展“横关同行”品牌影响力,围绕国门安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宣传、海关业务相关主题日等活动,主动开展进社区、进校园和进企业等活动,持续增进社会公众对海关业务职能的了解。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公众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关企座谈会、问卷调查、公众开放日、关长接待日等形式,搭建海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桥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拱北海关办公室备案。

  (五)平台建设。

  1.提升线上平台公开水平。针对拱北关区互联网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实际,以拱北海关门户网站、“拱关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为第一公开平台,向拱北海关报送并集中发布本关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涉及本关业务条线相关信息。深化与合作区执委会联系配合,经拱北海关办公室审核后,积极推送海关信息,扩展公开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准有效的公开方式,扩大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便捷企业群众快速获取信息。

  2.提升线下平台服务能力。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本关业务联系、咨询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推行首问负责制,加强对一线关员的业务培训,凡是能在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业务现场以及通过本关业务电话等直接解答的一般咨询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再指引企业群众“舍近求远”拨打12360海关热线求助,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按照量力而行、必要合理、实用管用的原则,合理科学配置现场政务公开设备设施和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咨询服务窗口,充分考虑本关业务实际和相对人需求,不搞“大而全”和“一刀切”。以优化办事服务体验为工作重点,用足用好现场公示栏、电子屏、查阅点、咨询服务窗口等实体平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监督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本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办公室着重做好上传下达、任务分解和监督指导,各现场业务科室要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有关规划、任务在关区落地生根见效。

  2.加强交流创新。做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基层政务公开先进经验,主动探索创新,争创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标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

  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论述,吃透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深化政务公开背后的政治考量、体现的政治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利企便民,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海关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坚持依法合规,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海关、服务型海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海关决策和监管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推动关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紧压实责任,聚焦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最高标准,全面压实责任,落实整章建制,做好规定动作。明确统一政务公开各类标识标牌和宣传板报的内容、格式、颜色、尺寸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完整性。加强现场政务公开情况主动思考,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并及时向办公室提出需求、反馈问题。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地方政府各项支持,做好政务公开综合保障。

  (三)提升工作水平,着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督、治理和服务功能,面推进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拓展海关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对标先进、比学赶超,及时总结提炼我关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加强信息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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