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便利澳门居民在珠海生活相关机制的提案》(第2022004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关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允许入境澳门居民携带少量生活物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禁止旅客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境。近年来,我关在环澳口岸进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截获大量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并多次从中检出烈性动物传染病和检疫性有害生物,这些危害因素一旦跨境传播,将对内地农林牧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澳门无农林牧业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其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与内地差异较大,在澳门实行与内地一致或等效的检疫防控标准前,允许旅客携带《名录》中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境具有较高风险。
二、关于进一步放宽澳门机动车准入问题
我关积极支持采取措施促进澳门机动车便捷往来内地。目前,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在推进完善港澳车辆入出内地的管理措施,建设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为实现车辆备案业务的网上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我关将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继续配合推进“澳车北上”政策落地实施,一如既往积极支持澳门机动车便捷往来内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拱北海关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李新杰,联系电话:816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