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海关通关流程,加快推进国际种业合作的建议收悉。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对海关工作很有帮助。我关高度重视,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在隆平片区设立国际种质资源引进创新合作基地
我们认为该条建议非常有价值和可操作性。事实上,近两年我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决心把中国种业搞上去”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支持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成了玉米等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和穿梭育种示范基地”,指导企业完成进境种苗隔离种植圃备案,并成功引进巴西玉米种质资源1000份。今年,我们将支持黄花国际机场申建进境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不断加以推进。
下一步,我关将继续支持引进巴西玉米等种质资源,促进我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与国际种业的深度合作交流。
二、关于优化海关通关流程,为国际种质资源引进建立绿色通道
根据您建议内容所述,“经处理后无繁殖能力植物样品”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内,可以通过邮寄渠道进境。
该类样品通过邮寄进境时,根据《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公告》(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20号公告)有关要求,进境植物粉末,报关时提供本产品经加热、加压等深加工制作的声明可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植物检疫证书。也就是说,该货物在进境时无需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植物检疫证书。同时,根据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30条“邮寄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名录以外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国际邮件互换局实施检疫”的要求,海关对入境植物样品开展检疫监管。
下一步,我关将加强与口岸海关的协作,探索进境种质资源“附条件提离”,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间。
三、关于充分发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先行先试优势
该建议也很契合我们海关工作重点。近年来,我关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推出多个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服务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破题起势、迅速发展,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在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方面,我关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了《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口优质农产品企业注册备案和免于出具检验证书实施方案》,创新农产品出口监管模式,简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注册程序,提升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自由贸易示范区的政策引领作用。我们积极参与全面梳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权力事项,确定11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或委托下放至自贸试验区,其中直接下放6项,委托下放5项,包括农作物种子管理、种畜禽管理、农药管理、兽药管理、野生植物保护等专业领域。
下一步,我们还将支持自贸区相关企业设立国际种质资源引进创新合作基地,加强与美洲、非洲、亚洲等国家的交流,服务引进国际种质资源、技术和成果为我所用。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沙海关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