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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进出口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16:23 文章来源:长沙海关 【字体:

  一、货物检验检疫整体情况(数据来源于CIQ2000统计数据)

  2017年湖南检验检疫系统共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81747批,货值52.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9.3%、25.7%。其中出口产品72440批、货值31.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9.9%、8.5%;进口9307批,货值20.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4.4%、65.3%。2017年检验检疫不合格商品1947批、不合格金额7121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74.8%、102.3%。其中出境不合格货物检出375批、不合格金额809.0万美元,同比增加23.4%,-12.3%;入境不合格货物检出1572批、6312.0万美元, 同比分别增加94.1%、142.9%。(数据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二. 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

  (一)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

  (1)“平行进口车”质量安全隐患

  是指除国内总经销商以外、经专业渠道直接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其在国内的销售价格一般低于同类别“中规车”的20%左右。“平行进口车”在自贸区内的试点工作,是国家推进汽车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激发汽车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但存在以下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商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中,对建立了完善的“三包”和召回体系的试点企业,给予了进口许可、认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重点对车辆的一致性提出了要求,而对个别不符合项,要求企业进行整改。但实际上大多试点企业未能完全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从部分经销商处了解到,车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时,对车辆也没有作任何整改要求,出具随车检验单及海关入境证明材料就可办理相关手续。《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公安部门应重点检查平行进口车车辆识别代号、产品标牌、里程表、外部灯具和信号装置等。对发现的不合格平行进口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三是《国家认监委关于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CCC认证改革试点措施的公告》中指出,试点企业只有在已建立了完善的“三包”和召回体系情况下,方可享受优惠。但经销商在召回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目前长沙地区销售商普遍做法是对客户进行质量承诺,即车辆在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销售商承诺对该车进行无偿维修。随意性较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1)巴基斯坦对向其出口的杂交稻种增加了检疫要求

  截至2016年列明了4种不允许带有的检疫对象,2017年巴基斯坦官方更新了检疫要求,新增了1种检疫对象——稻粒黑粉病,并规定输巴基斯坦的杂交稻种为非转基因产品,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给辖区杂交稻种出口巴基斯坦增加了难度,同时给出口生产企业增加了生产成本,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受到一定影响。欧盟一直是我国茶叶出口重要市场,出口量仅次于非洲和中东,自欧盟2000年起实行新的茶叶农残限量标准以来,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频频出台,至今欧盟的茶叶检测指标增加到了480多个。近期,欧盟特别加强了对茶叶中高氯酸盐和氯酸盐的监管,高氯酸盐限量为.75mg/kg。高氯酸盐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可干扰甲状腺素的合成与分泌,从而影响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阻碍人体的生长发育,对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影响尤为严重。食品农产品中高氯酸盐污染主要来源有:植物种植过程中化肥的使用、灌溉用水受高氯酸盐污染、工业废水或者自来水消毒过程产生高氯酸盐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含氯消毒剂的使用以及包装材料的迁移等。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下一步措施

  (1)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风险分析及研判,联合企业开展普查,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作用,引导企业按照更高的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利用TBT/SPS谈判,维护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正当权益。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压实压牢质量主体责任责任,努力将质量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2)完善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引导浏阳市政府,以浏阳医药工业园内的植物提取物企业为主,申报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把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复制和推广到更多出口产业和领域,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消费品供给。开展“标准化+”行动,大力支持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构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市场竞争新优势,培养更多的知名品牌。

  (3)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与海关、食药、技术监督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紧密衔接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方面实现信息共享,信息互通,检测结果互认等;另一方面联动执法,加强对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效率,震慑违法主体,切实保障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完善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测工作

  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企业日常监管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专项监测计划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抽样监测工作。收集国内外最新行业标准要求动态,并及时把相关国际市场最新要求发布给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出口产品抽检工作,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建议

  (1)出口专用烟火制品规范化。目前专用烟火制品为非法定检验,只进行危包使用鉴定,但产品上又粘贴“个人燃放”说明以及警示用语。实际上专用烟火制品在结构、药物配方、燃放效果等方面与烟花爆竹无异,从运输、燃放安全的角度分析,专用烟火制品风险大于烟花爆竹。建议将专用烟火制品纳入法定检验。

  (2)鉴于出口烟花爆竹中违禁药物使用有抬头之势,含禁用药物样品占比偏高的局面,建议相关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监督管理,加大抽样检测力度,继续扶持烟花爆竹公共检测平台建设,从源头上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3)建议尽快完善E-ciq主干系统内业务规则体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产品抽批规则不科学、刚性过强,无法体现分类监管原则问题;二是产品CIQ代码体系不完善,同一海关编码项下不同监管要求的产品无法区分的问题;三是主干系统操作工作规范不完善、执行力度不统一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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