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5号)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长沙海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海关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信息的情况、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海关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5年,我关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入手,强化监督检查和对外宣传,形成了“统一领导、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局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力度。继续在以关党组书记、关长任组长,其他关领导任副组长,各隶属关关领导、各处室一把手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领导机制。并以关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与推动力度,协调技术、财务、人事等部门相从人员、经费和技术手段等方面充分保障了我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并根据总署要求,结合我关实际,继续做好《长沙海关信息公开指南》、《长沙海关信息公开目录》和《长沙海关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并编制完善了我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关长接待日制度等。
三是努力完善信息公开条件,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和内容。对关区业务现场信息公开进行统一规划,共在8个信息公开场地共设置公告栏22个、电子显示屏4块,政务公开电话11部、现场咨询窗口18个、意见箱18个,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我关设定专人专岗,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全年正常运行。12360服务热线受理各类咨询26134条,直接答复率为98.1%,客户满意度达100%。加强12360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政策宣传力度,全年编发推送微博微信259条。
四是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2015年,我关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91条,发布长微博178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81条,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政策解读类稿件21篇。
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记者采访、参与新闻策划、制作新闻专题片等方式做好海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4次;在邮检现场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及媒体代表,实地观看邮件通关过程,解除公众疑虑;各类主流媒体刊载我关新闻稿件 200余篇;开展了关长接待日、关领导下基层下企业调研活动。利用每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禁毒日”、“12.4法律宣传日”“8.8全国海关法制宣传日”等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
五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我关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坚持对全关各基层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和通报,督促基层落实。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对内,我关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每年由办公室组织监督检查;对外,聘请了行风评议员,与企业和新闻界共建廉洁海关,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关主动公开海关政务信息共计576条。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关未收到个人要求公开海关信息的申请。
四、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关未向任何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海关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关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关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离海关总署、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关区的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单位和业务现场的信息公开工作相对薄弱,现场缺少必要的设施,或硬件设施陈旧老化;二是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关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大部分没有机会接受系统全面的培训教育,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亟待提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投入不够。
下一步,在做好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我关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关总署、省政府相关要求,完善我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我关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统一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长沙海关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