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海关深化“智慧海关”改革的核心举措,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实现政务服务从“单事项办理”向“集成化服务”转型,让群众和企业“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通过整合审批程序,推进“四减”原则,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设计,推动北京海关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最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主管地海关,是指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的主管地海关为活动所在地海关。
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参展影片仅供展示使用,禁止在展览期间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的,经主管地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复运进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以外其他原因受损或者灭失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暂时进境展览品办展人、参展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后,海关准予暂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海关支持暂时进境展览品采用保证金、银行担保、关税保证保险等多样化担保方式。
《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单》通常由国家电影局颁发。具体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携带人持有护照、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等符合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出入境证件。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电话:010-8573611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 邮编:100026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020001